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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申请不可能确保100%成功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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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申请不可能确保100%成功的因素

作者:青海美华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5-19 08:19:08

我们申请商标保证成功,不成功退钱,商标真的能确保100%吗?不能!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审查协作中心日前披露,青海商标注册驳回率达51.35%。这么多驳回,原因有:盲期、违反商标法、近似商标、审查员主观判断等,这么多因素让商标申请不可能确保100%。之所以有些公司这么承诺,原因是:

1.基于商标10个小项,任何一个项目通过都会下证,哪怕你永远不可能用到的项目,就不会退钱。

2.合同条款中是退代理费,官费不退就代表代理机构不会赔钱,把你的代理费去做其他投资,也是一种不错的手段。

3.合同猫腻,下了受理通知书就代表下来了官文,不予退费,可商标申请只要基本资料合格,就会下发受理通知书。你商标驳回了,我们有内部渠道提前知道,花点钱提前帮你走个关系给通过了这种一般在商标申请快出审查结果时,无论是否通过,可能申请人会接到大量这样的电话,这些是明显骗子方式。

申请人一旦给了钱后,本身通过的商标,到出结果了,他们拿了钱也不会有什么事做,如果真的没有通过,他们套用复审模板递交下,官费750元,但也不能保证能复审成功。这个我们可以帮您复审成功,费用3500元,如果不成功给您免费再申请2个商标。

来算一笔费用:申请一个商标官费300元,复审官费750元。如果真的帮你递交了复审,成功的情况只需要花费750元,不成功情况只需要花费1350元,不递交复审直接申请2个只需要花费600元。这么算下来这个代理机构的承诺并没有食言,真是完美的套路。商标注册申请常见的骗局你了解过吗?是否专业和安全,还是需要仔细判断的。

知识产权代理是指代理当事人处理知识产权事务的行为,主要包括专利代理和商标代理,还包括版权登记代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代理等其他知识产权类别的代理行为。知识产权代理中的专利代理的业务范围包括所有与专利相关的法律行为,主要包括:专利申请、专利无效、专利诉讼、专利战略布局、专利咨询等方面的业务内容。商标代理的业务范围包括所有与商标相关的法律行为,主要包括:商标申请、青海商标注册,商标争议与异议。商标维权等业务内容。

我们公司拥有专业的咨询团队、科技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能够及时了解科技政策信息,掌握科技领域资源;并与多家事务所、科研院所、各工业及产业园区建立了友好战略合作,为企业在后续的加速成长提供了有力保障,真正帮助各个发展阶段的企业获得他们所需要的服务。想了解更多关于知识产权代理的信息,欢迎大家前来咨询。

您应该确保不会无意中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IP).如何避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侵权可能代价高昂,因此最好采取积极措施避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您可以采取许多基本步骤:

搜索并确定尽早进行搜索是一种很好的商业实践。这应该在您投入时间和精力开发新徽标或产品之前完成。搜索可能会发现任何可能无意中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确定您的IP,在处理涉嫌侵权时,了解您的企业所拥有的知识产权至关重要。例如,可能会声称您侵犯了其他人,而实际上您可以证明您拥有该权利。除了任何注册权利,您的IP还包括任何关键业务信息,如客户列表和专业知识。确保您的详细信息保持最新,并按时支付续订。获得源材料的许可在未事先获得特定许可的情况下(通常称为与知识产权相关的许可),避免使用任何来自他人的材料。

您应始终询问提供给您的任何材料的来源以及所涉及的任何许可。

保留所有权记录:您应该保留记录您的知识产权所有权或使用它们的权利的文档。这些记录可以帮助证明任何侵权都是无辜的而不是故意的。如果您被侵权,这可以大大减轻任何责任。

例如,根据《1990年专利法》,虽然没有必要知道侵权行为以证明侵犯专利,但可以为无辜侵权提供辩护。如果法院认定侵权人不知道并且没有理由相信发明专利存在,法院可以拒绝要求侵权人支付赔偿金或者给予利润。这并不影响法院授予禁令或奖励未来侵权赔偿的权力。

处理涉嫌侵权:您通常会通过一封要求了解涉嫌侵权的行为。如果您被指控侵犯他人的IP,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获得建议:重要的是要了解您是否侵犯了其他知识产权,对您开放的行动方案,以及每项行动成功与否的可能性。您选择的行动方案应该适合您的业务需求。您可能希望寻求知识产权专业人士的建议。

停止侵权行为:如果可能,您应立即停止任何涉嫌侵权的行为。这本身并不是承认有罪。它只是让您有机会获得法律建议,以确认您是否有权继续。

通过停止该行为,您将取消知识产权所有者开始采取法律行动的主要动力。这将使他们更难获得临时禁令。它还可以防止您制造可能成为损害索赔主题的进一步侵权行为。在某些情况下,侵权威胁可能毫无根据。这可能是因为知识产权不存在,或者无法证明侵权。这些威胁显然不会导致成功的侵权诉讼。

即使指控是错误的,也可能导致您的业务中断。例如,在您调查针对您的索赔时,您可能必须停止生产特定商品。这可能导致业务或利润的损失。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回复发出威胁的人,并要求他们作出承诺,不再重复威胁,并赔偿您因索赔而遭受的任何损失。不合理的知识产权侵权索赔在法律上是被禁止的,并且可能导致发出威胁的人有责任赔偿您制造威胁的后果。

现行《商标法》第31条规定:“青海商标注册申请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其中“优先权”包括著作权。现实中,以他人著作权作品为商标进行抢先注册的案例很多。但由于作品创作的特点,如证据难以保留等,权利人在维权过程中难以提供证据证明其享有在先著作权。在先著作权的认定正是此类案件的前提,如何证明在先著作权已成为此类案件的焦点和难点。

经审理,商评委认为,公司提交的《著作权登记证》、《商标档案》等证据材料,可以证明其对“”作品具有在先著作权,即争议商标与前述作品具有实质相似性。同时,公司将“”作为商标使用,争议商标注册人未提交证据证明争议商标是独立创造。在综合推定的基础上,争议商标的注册申请侵犯了公司的著作权和《商标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争议商标不予注册。

本案的核心焦点是争论商标是否侵犯了公司的先前版权。《商标法》第31条规定:“商标注册申请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包括著作权。”在现实中,有大量的案件中,他人的著作权作品被作为商标急于注册。但是,由于作品创作的特点,如证据难以保留等,权利人在维权过程中往往无法提供有力的证据证明自己拥有在先的著作权。

在先著作权的认定正是此类案件的前提,如何证明在先著作权已成为此类案件的焦点和难点。后发的著作权登记证和前发的商标注册证虽然不能独立证明前发的著作权,但两者的结合具有证明效力。因为《著作权登记证》至少证明了著作权的归属,而此前的《商标注册证》至少证明了涉案作品的创作时间早于争议商标的创作时间。因此,在本案中,公司提交的证据材料最终被商事法官采纳。争议商标注册人未提供反证材料的,认定该争议商标侵犯了公司的在先著作权。

由此可见,提供后期的著作权登记证和前期的商标注册证应视为著作权人已完成初步举证责任。在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的情况下,先前的版权成立。从本案还可以看出,权利人完成某项作品时,不仅应当保留作品的原设计、委托设计合同等公开发表的证据材料,而且应当及时进行著作权登记,减少后续著作权纠纷的举证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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