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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通商标变更需经历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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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通商标变更需经历的程序

作者:青海美华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9-23 08:32:09

专利申请找专利代理机构的原因。

1.专利申请文件准备更专业。在本技术领域中,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肯定是最专业的,但是由于并非熟知专利知识,专利申请技术人员在撰写专利申请文件时会把技术写的非常详细,这样会产生两个问题:一是非常容易将公司不适合通过专利方式保护的核心技术泄密;二是导致专利的保护范围过于狭窄,即使能够授权,保护的效果也非常有限。

2.专利申请代理机构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产权代理机构是从事知识产权保护的专业性机构,专利申请从业人员一般都受过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专门培训,掌握相关法律知识,能适应国家对于各种申报材料的填报要求,起到初审作用,能正确解答有关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咨询。

3、成功率高。由于专利申请代理机构的人员受过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和实务培训,对知识产权申办流程比较熟悉,成功率高,可有效避免发生被驳回、补正、重新申报等情况。

西宁商标注册需要哪些资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条的规定,按照以下情况对应提供:

一、企业普通商标申请注册需提供:1、商标图样(黑色或彩色);2、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3、联系人、电话、收件地址、邮编;4、选择好的产品/类别和服务项目;(分类提供,超过10个每多一项产品多60元)。

二、企业名义加急商标注册需提供:1、商标图样(黑色或彩色)联系人、电话、收件地址、邮编;2、选择好10个以内产品(类别提供超过10个每多一项产品多60元);3、快递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在空白处盖上公司公章;4、空白A4纸两张在“左下角”盖上公司公章至公司。

三、个人申请1、(个人加急和个人普通需提供资料一致)2、商标图样(黑色或彩色)3、个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4、联系人、电话、收件地址、邮编。

四、以自然人名义办理商标注册、转让等申请事宜,除按照有关规定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书》、商标图样等材料外,还应注意以下事项:

1、个体工商户可以以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登记的字号作为申请人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也可以以执照上登记的负责人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以负责人名义提出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1)负责人的身份证;(2)营业执照。

2、个人合伙可以以其《营业执照》登记的字号或有关主管机关登记文件登记的字号作为申请人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也可以以全体合伙人的名义共同提出商标注册申请。

以全体合伙人的名义共同提出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1)合伙人的身份证;(2)营业执照;(3)合伙协议。

3、农村承包经营户可以以其承包合同签约人的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1)签约人身份证;(2)承包合同。

4、其他依法获准从事经营活动的自然人,可以以其在有关行政主管机关颁发的登记文件中登载的经营者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1)经营者的身份证;(2)有关行政主管机关颁发的登记文件。

5、自然人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商品和服务范围,应以其在营业执照或有关登记文件核准的经营范围为限,或者以其自营的农副产品为限。

6、对于不符合《商标法》第四条规定的商标注册申请,商标局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取得商标注册的,由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

7、普通商标注册申请时间为18个月,但是按照实际情况,商标注册时间一般为2-3年。(2014.05.01实施新的商标法,初审为9个月,商标注册申请时间一般为14个月)。

8、办理转让商标申请,受让人为自然人的,应参照上述事项办理。

查阅和复制专利案卷的原则

(1)专利局对公布前的发明专利申请、授权公告前的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负有保密责任。在此期间,查阅和复制请求人仅限于该案申请人及其专利代理人。

(2)任何人均可向专利局请求查阅和复制公布后的发明专利申请案卷和授权后的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案卷。

(3)对于已经审结的复审案件和无效宣告案件的案卷,原则上可以查阅和复制。

(4)专利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对尚未审结的复审和无效案卷负有保密责任。对于复审和无效宣告程序中的文件,查阅和复制请求人仅限于该案当事人。

(5)案件结论为视为未提出、不予受理、主动撤回、视为撤回的复审和无效案卷,对于复审和无效宣告程序中的文件,查阅和复制请求人仅限于该案当事人。

(6)专利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根据审查需要要求当事人提供的各种文件,原则上可以查阅和复制。但查阅和复制行为可能存在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或者涉及个人隐私或者商业秘密等情形的除外。

(7)涉及国家利益或者因专利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内部业务及管理需要在案卷中留存的有关文件,不予查阅和复制。

二、允许查阅和复制的内容

(1)对于公布前的发明专利申请、授权公告前的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该案申请人或者代理人可以查阅和复制该专利申请案卷中的有关内容,包括:申请文件,与申请直接有关的手续文件,以及在初步审查程序中向申请人发出的通知书和决定书、申请人对通知书的答复意见正文。

(2)对于已经公布但尚未公告授予专利权的发明专利申请案卷,可以查阅和复制该专利申请案卷中直到公布日为止的有关内容,包括:申请文件,与申请直接有关的手续文件,公布文件,以及在初步审查程序中向申请人发出的通知书和决定书、申请人对通知书的答复意见正文。

(3)对于已经公告授予专利权的专利申请案卷,可以查阅和复制的内容包括:申请文件,与申请直接有关的手续文件,发明专利申请单行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单行本,专利登记簿,专利权评价报告,以及在各已审结的审查程序(包括初步审查、实质审查、复审和无效宣告等)中专利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向申请人或者有关当事人发出的通知书和决定书、申请人或者有关当事人对通知书的答复意见正文。

(4)对于处在复审程序、无效宣告程序之中尚未结案的专利申请案卷,因特殊情况需要查阅和复制的,经有关方面同意后,参照上述第(1)和(2)项的有关规定查阅和复制专利申请案卷中进入当前审查程序以前的内容。

(5)除上述内容之外,其他文件不得查阅或者复制。

这些年,通过政府有关部门和媒体广泛的宣扬,公司及有关大众的商标意识有显着增强,可是对商标有关方面的知道还存在着必定的误区,主要是:

一、对“商标”中“标”字的知道有误:将“标”字解释为图标,以为商标仅限于图形,文字不是商标。实际上,商标除了图形商标外,还有文字商标和组合商标,公司的字号、店铺的商号及其外文译名或拼音,均可作为文字商标,产品的标识、公司的徽标均可作为图形商标,将以上两类商标组合在一起即是组合商标。

二、对“商标”中“商”字的知道有误:将“商”字解释为“产品”,以为商标仅限于产品使用,与效劳无关。实际上,效劳商标也是商标的重要组成部分,从事广告、交易、房地产开发、建筑装修、交通运输的公司和商场超市、干洗店、旅行社、影楼、学校、医院以及供给饮食、文娱、休闲的场所等等,均可请求效劳商标。

三、把西宁商标注册仅仅作为一种手续来实行,未能以积极主动的情绪对待商标注册,未能将商标视为公司的无形资产,未能把商标提升到公司战略的高度,乃至以为商标请求手续繁琐,费用昂扬,只需产品或效劳好,不需注册商标,照样有商场。

四、把取得登记注册的公司名称或店铺商号直接用于其出产的产品或供给效劳上,将其与商标同等起来,诸不知有时已侵犯了别人的商标专用权。

五、没有掌握好请求商标的最佳时刻,以为要等产品的销路翻开今后或效劳达到必定规划今后才思考要注册商标,或许这时其已具有必定知名度的商标已被别人抢注册。

六、对请求注册商标的手续存在必定的误区:在请求商标注册时,未经稳重挑选,随意托付署理安排。如未能托付规范合法的署理安排,而被不合法署理安排以贱价、快捷、安全、周全为幌子加以诈骗,致使未能及时核准商标,延误了商场“战机”,致使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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