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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商标申请有哪些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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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商标申请有哪些方式

作者:青海美华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12-29 08:54:03

商标是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上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务上采用的,用于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商标是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声音、颜色组合而成,或上述要素的组合,具有显著特征的标志,是现代经济的产物。经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西宁商标注册人享受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当遇到商标侵权,我们该通过哪些途径进行维权呢?商标被侵权,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维权:

1、当事人协商根据《商标法》第六十条规定,侵权人侵犯商标所有权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当事人之间可以就因此引起的纠纷进行协商解决,商标所有权人可以要求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销毁侵权商标标识等。

2、工商投诉、举报当与商标侵权人就商标侵权纠纷不能通过协商解决时,商标所有权人可以通过前期收集的商标侵权人侵权行为的证据材料向相关工商主管部门进行投诉或举报,工商部门处理时,若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对违法经营额五万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收违法经营额或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3、法院诉讼当商标所有权人经过与商标侵权人协商或通过向工投诉举报仍不能解决商标侵权纠纷的,此时作为商标所有权人可以采取将争议提交给法院诉讼解决,并提请诸如停止侵权行为、赔偿经济损失、登报道歉及消除影响等诉求。

一、核实名字在公司注册之前首先应该取一个好的名字,不管从读音上还是从什么方面都应该如此,首先要容易记忆,读起来朗朗上口,在确定之后就到工商局网站进行注册,手续费是30元,当然还需要同时具备几手准备,可以多取几个,一旦有的好名字被别人占用之后你可以有其他的选择,需要的等待时间就要看你的名字的重复率了,很多有经验的创业者可能知道,在当初起名的时候,可能起名超过百个,总是被人抢占,而核对50个名字差不多就需要半个月的时间了,所以起名要有自己的特色,不能选择太常见的,一定是不能用的,不光浪费时间而且还浪费钱。

二、为设立公司做准备核实名字成功之后,可按《网上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告知书》指示,领取《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如果所申报的企业所从事的经营范围中涉及有前置审批项目的,需要凭《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到相关审批部门办理许可手续(如餐饮、特殊行业等),如不涉及相关资质审批,则可进行下步流程。比如编写公司的章程,采用别人的样本也可以,然后适当修改,然后选择公司的注册地址,一定是要非住宅性质或者是非商住两用的,因为你租房后还需要到相关部门缴纳一定的印花税,而且需要房东提供房产证复印件。之后就是刻章、到银行开公司验资账户,办理验资报告等,如果为了简便,也可以找一家会计事务所来代办,这样你只需要交点费,其他的就再也不用多管,很方便,省去自己很多的麻烦。

三、开始申报当你把一切材料准备好之后,就要开始申报,首先还是应该登录到网站的申报界面,在企业设立登记中录入详细的申报信息,然后提交,等待审核通过,之后下载并打印申报文件材料,这是需要后续审核的,必须要有的过程,当然申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需要的手续会相对麻烦一些,需要详细的按照上面的提示来做,对于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该类公司,额外还需要提交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如果需要发行股票,还需要有关部门的核准文件,应该经过监管部门的核准及受到法律的公正。这一点在《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21条、第22条中有明确的详细规定。公司首先要合法才能够经营下去。

四、设立登记文件递交公司注册小编告诉你待所有开业材料准备齐全后,拨打某个工商分局的预约电话办理预约登记,按照预约登记的时间到注册大厅递交材料,待核准通过后,获取《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国际商标需要注册吗?现今,很多大型国有企业以及老字号企业的商标保护意识很差,相反,中国的众多民营企业的商标保护意识却很强。尤其是大品牌不仅对于国内的商标要重视,对于国际商标也要关注,以免后期想拓展国外项目发现商标在国外被他人抢注。今天西宁商标注册公司就给大家介绍国际商标需要注册吗?

成都杜瓜子食品有限公司,一次性地注册了48个商标,其中大都与“杜”字相关,包括老杜、小杜、杜大、杜二、杜三等,甚至连大名鼎鼎的歌手“阿杜”也没放过。一种小食品一次保护性注册这么多商标名称,在成都还是第一次。但值得一提的是,该公司董事长杜召明还花费20万元人民币在美国、中国香港、加拿大等国家和地区进行了商标注册,这种商标全面防御性保护意识值得中国企业学习。中国企业除应具有区域品牌保护意识外,更应该有国际品牌概念。杜绝以上案件发生的最有效途径,就是企业应该变被动为主动,不应该等到别人抢注自己的商标缴完学费后才醒悟,应防患于未然。企业要出口产品,扩大市场范围,提升品牌影响力,就需要“商标”先行。如何做好国际商标保护,提供以下三点建议:

1、企业在出口产品之前半年左右,就需在相关国家或地区申请自己的商标,以确保自己在当地国的商标申请优先权。

2、企业在已出口产品的国家或地区提出商标申请,以保护自有品牌不受他国企业侵扰。

3、在企业长远规划中涉及到的国家或地区进行商标申请保护工作,尽量做到未雨绸缪。另外,由于商品的分类不同,因此商标注册只能在相应类别中具有保护权。

因此,小编建议企业,如果有计划将产品种类扩展延伸,可先申请将要生产的产品所属类别的商标,作为全面防御保护。国际商标需要注册吗?以上就是对此的相关介绍,商标注册不建议小型企业或可能走出去的企业,在未走出去之前就去国外注册商标。因为商标注册后长期不使用也是会被注销的。这些企业不妨先在港、澳、台等与大陆不属于相同商标法的中国地区进行注册,或可在马来西亚、新加坡等汉语比较普及的地区进行注册,至于英语区、西班牙语区等可以慢慢来。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发展,企业运营互联网实施品牌推广的情况已经成为企业品牌推广的基本方法之一。当然也就存在一些不法企业采用侵害其他企业商标权的办法为自己企业的产品营销铺路的情况存在。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发展,企业运营互联网实施品牌推广的情况已经成为企业品牌推广的基本方法之一。

当然也就存在一些不法企业采用侵害其他企业商标权的办法为自己企业的产品营销铺路的情况存在。在互联网品牌推广中,较为常见的品牌推广的违法形态如下:西宁商标注册公司为大家举例如下:

甲公司在第5类商品上拥有“A”商标的专用权,且对外做任何商标授权使用。甲公司发现,通过某搜索引擎,输入“A”,搜索结果中显示“A”商标下的产品相关的网页标题,但点击该网页却进入了乙公司的官方网站或乙公司的产品宣传网页。而且乙公司网页所宣传的产品与甲公司“A”商标产品存在相同或近似,足以引起公众误认。则乙公司的行为构成对甲公司商标专用权的侵犯。

如果“A”商标属于驰名商标,则无论乙公司涉案网页所展示的产品是否与甲公司“A”商标下的产品相同或类似均构成对甲公司商标权的侵犯。注意其间涉及甲公司名称权被乙公司在上述推广中滥用的,则涉及反不正当竞争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适用问题。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第三项的规定,经营者不得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损害竞争对手。

关于此规定中的企业名称有包含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为经营者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全称,第二种情况为经营者擅自使用他人企业名称的字号。对于第一种情况,由于经营者使用的是他人企业全称,其侵权认定比较简单。但是对于第二种情况,由于企业字号仅仅是企业名称的一部分,对该名称的使用并不能直接构成对他人企业的不正当竞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的规定,具有一定的市场知名度、为相关公众所知悉的企业名称中的字号,可以认定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第(三)项规定的“企业名称”。因此,就上述侵权案例而言,商标注册公司提醒如果甲公司能够举证甲公司的名称为具有一定的市场知名度,为相关公众所知悉的企业字号,则可以主张乙公司行为同时构成不正当竞争,相反则无法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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